説啥也不要住這個酒店
住宿體驗非常差,第一天晚上,唱歌唱了3個小時影響休息,在我昨天晚上反饋到酒店經理,經理給我的答覆是:我無權幹涉人家,畢竟不是酒店內部,凌晨1點影響休息,你們酒店給我答覆推卸責任,不去協商處理??
第二呢:我丟失了一件衣服在酒店,當我回家3天後想起來,聯繫酒店,酒店給我問一下,告訴我確實有一件,我説為什麼不聯繫我?他們給我的回覆是聯繫不到我???我説怎麼可能,我當時留了2個手機號,酒店經理的回覆是:你的手機有問題,就這麼一味的推卸責任?3天了,是不是我不打電話,你就永遠不告我??!那是不是還有其他旅客丟失錢包,你們也不告訴旅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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