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來説不是太滿意,主要是因為早餐問題,商家臨時將自助餐改為簡餐,可我是加了錢定的雙人自助餐早餐的呀,不是説你不能改,但你至少得提前通知一下客户是否接受這個變更吧?而不是貼個通知在電梯裏告知一下完事了,這是雙方達成的合同哎,等於你擅自變更條款強迫對方接受,合理嗎?再來説説這個盒飯吧,你如果每天按時送,也沒有問題,你急着出門怎麼催也催不來,你想安靜睡會兒,他八點就來敲門送餐(要不是過年,真的很想罵人),住的最後一天到九點也沒人送來,而且,每天的餐基本都是冷的,大過年的真的很無語,做不了早餐就麻煩及時通知客户,我們都是提前一個多月定的房間,你早説這樣我就提前換酒店了啊,最最最鬱悶的是,大過年的,你不吃這個涼透了的簡餐還真沒早點可吃,真是讓人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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