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浴巾,有蚊子沒有蚊香,沒有礦泉水,幾個最基本的缺失。雙床,其中一床看着被面黃黃的,被面亂七八糟,像是用過,幸好就我一人,可睡另一床。
凌晨三點不到入住,説好14點退房,因長途開車,結果天亮才睡着,九點半被隔壁吵醒,就順帶問了阿姨,説早餐時間已過,沒吃的了(這個次要,餐券寫了7-9點,本也沒計劃吃早餐),然後繼續補覺。但不想,前台12點不到一個電話問續住否,已回覆不續住,13點又一個電話,問續住否,我説不續住,就來一句,時間到了,讓退房,我説昨夜不是説好14點退,前台説,那不能超過14點退房,真是服了,攪得一點都沒休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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