衹闡述事實,無任何主觀意見:
2024年5月3日入住酒店,5月4日一早起來趕早黃河入海口的遊船,將牙齒保持器(三甲醫院收費1000元配的),放在洗手池右上角的孩子作業本上(下面墊了一張皇冠假日酒店的餐巾紙,晚上回來後發現,房間已被收拾過,孩子作業本出現在行李箱上,但牙齒保持器和餐巾紙一起不見了,找遍整個房間(包括垃圾桶)都沒有,聯繫客服説是要詢問保潔,第二天答覆。
5月5日急於趕路,加了酒店微信服務號,經過幾天的微信和電話溝通,酒店方從一開始答應全額賠付,到後來衹願意賠付200元,並且反覆強調沒有證據證明是保潔人員打掃的時候弄丟的,而且多次提到200元賠付需要保潔人員自己出,在我表示基於雙方都無法提供證據的情況下可以衹賠一半(500元),5月7日電話回覆我還是衹能賠200元。
衹賠付200元的話,我也不算讓你們賠了,我自己掏1000和自己掏800區別不大,而且你們客服説這個錢需要打掃的保潔人員自己出,我犯不上為了要這200元。還讓你們去扣保潔的錢
基於以上事實經歷,奉勸入住這家酒店的旅客注意保管並收納好自己的物品,不要隨意在外面擺放,覺得重要的東西最好拍照或者視頻留證據,以免事後掰扯起來麻煩。
最後再説一下,房間沒有問題,酒店位置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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