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23號在酒店停車場發現車子被剮蹭,當時調取了監控,是停在酒店的垃圾車撞上去導致的車輛損壞,酒店説開垃圾車的人他沒有聯繫方式,衹是每個月給他發工資,當時我們立刻相信了,但是都能發工資怎麼會沒有聯繫方式呢?如果有僱傭關係但是沒有簽署勞工合同,那酒店就也涉及偷税漏税.然後24號上午報警了之後,警察説需要等到當事人來進行處理,酒店的老闆告知當事人需要下午才能來,會和當事人説明這個情況之後從工資里扣除這筆維修費給到我們,但是等我們退房已經離開之後,酒店的態度就180度大反轉,不回消息也不接電話,衹能換陌生號碼聯繫他,他接通之後態度也非常差,但是事情是發生在酒店停車場,並且是酒店工作人員導致的車輛剮蹭,酒店卻並不會幫忙處理.如果是入住酒店的時候發生其它情況酒店肯定也會是同樣態度,當面再三保證,等人走後就推卸責任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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