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説:
提前一週訂房,當天我的房間被賣給團建掙錢,我到店無房,店家自作主張把我轉給其他民宿,條件差原房型很多。店家知道我沒開車,村民知道天黑走山路的危險都不出門,我找不到車,走不了也不敢鬧,寄人籬下,毫無辦法,衹能被迫接受。如果我不接受,徒步黑天山路可能遇到危險,但旅客的安全無所謂。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到店無房這種欺詐行為有權要求房費退一賠三。最終僅退了當天房費,民宿100元,攜程無法從店家爭取更多賠償,剩餘210攜程承擔。
具體如下:
當天天黑了才到店,店員説去隔壁,帶我走一段黑漆漆的山路,交給另一家民宿。路上我害怕極了,被陌生人帶到未知山路很擔心生命安全。
我打電話給店家,謊稱店裡團建怕吵我,我堅持要住原房,才實説房間已給團建大單。要麼接受安排的差條件酒店+100塊,要麼自己想辦法。天黑山裡氣温下降,山路漆黑、崎嶇、陌生、有蛇出沒,拖着箱子、打不到車,晚上村民都不出門我城裡娃哪敢走山路找其他住宿。酒店知道我沒開車,反正我不接受就露宿山野,任人宰割,被拿捏。
安排的民宿廁所無乾濕分離、無馬桶,有長者很不方便。入住後廁所上水很慢且時常故障,多次自己接水沖廁所,上下水噪音大。如果想住這家,一週前我自己訂,價錢不足200。店家的100塊最多是補差價,還沒補到位。我提前訂房價311,當天附近很多滿房,不少房價翻倍,我的房給別人能多賺多少,但安排我的民宿當天攜程報價才298。打比方,幾年前我200買的1克金子,去拿貨,跟我説現在金價漲400了,就給我0.5克,轉手我的1克金子賣別人,退我100,還我賺了,當然這事值不上金子。
提前訂店,看重信用,看出現問題後的處理態度。我的遭遇如實分享出來,各自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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