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那麼多年酒店,第一次遇到疑罪從有的店家,25號入住,26續,大晚上回來前台告知我,打掃衞生阿姨發現如圖這個東西出現損壞甚至少了兩個玩意,需要我賠償。和領班溝通,領班給我來一句:我們每天阿姨都有檢查,而且你入住也沒説這東西壞了啊,不是你弄的還會是誰?要不我們明天查監控,查到監控再説。
好一個疑罪從有啊,這東西放在桌面阻礙我辦公,我是不是需要挪動他,更何況,這是一個我不需要用的東西,我為什麼要打開?我為什麼要拍照記住這個東西是好還是壞?難不成房間裏每個東西我都需要拍照是吧?衹要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東西是好的,是不是都可以認定為客人損壞?
請店家給我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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