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沒買到2號過去的票,他不給我們退錢,我們也認了,但是三號我們特地坐的6 50去的票,一到,他説沒房間,我們房間昨天給別人住了。我們説我們花錢訂的房憑什麼你給別人住,還沒告訴我們,搞的他們退房我們才能進去住。結果他理直氣壯地説我們不來他有權處理,我真的呵呵了,一個房間他賺兩份錢,前一天打電話問我們來不來,根本沒説他要給別人住,我們都説了一早就要過去,結果呢,説我們走的時候給我們送一些補償,壓根毛都沒有,這家店長犯法了,侵犯我們消費者合法權益,欺瞞我們。而且我們一住進去,衞生根本就不合格,衞生間紙都沒了,一次性拖鞋就一雙,明明是標間,就一雙?那個衞生紙都是散的,床上床單那些都沒換,還是上一個住客的,要不是我們帶了一次性床品怎麼住,下面還是酒吧,吵死了,辣雞民宿,誰住誰冤種,要不是不想影響旅遊的心情,早報警跟他battle到底了,電話錄音,還有他給我們説的賠償啥的錄音我都有,做生意還是要有良心,不然早晚你得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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