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9日入住徐州米蘭花精品酒店,晚上10點半左右我回酒店把我的東西寄存在前台,由於是食品類的需放置冰箱,物品價值290元。前台工作人員表示冰箱在九樓的客房內,不在前台,於是將我的東西交給前台的一位男性並表示領走時可直接到前台取。2024年8月12日早上我退房,將行李寄存在前台,下午4點半左右我回酒店前台拿我的行李和我寄存在酒店九樓冰箱內的物品,10分鐘後酒店人員表示讓我自己前往九樓取走,我到九樓後打掃房間的人帶我前往客房,房間內雜亂不堪,冰箱放在房間中間的位置,冰箱內有中葯有盒飯各種東西,但沒有我的物品,我詢問酒店前台確定是這個冰箱?前台工作人員支支吾吾表示需詢問領導,10分鐘後,有位未着工裝的女士趕來表示我的物品可能被別的客人拿走了,已丟失不見。後我下樓到前台問詢處理方案,前台和酒店從始至終未給到一個合理的解釋,我的物品是怎麼被人拿走的?被誰拿走的?為什麼入住酒店的客人可以隨意進入存放東西的客房?後由於我要趕高鐵我加了酒店的微信,直至12日晚上酒店告知我不能全額賠付,任何的解決方案和合理解釋都沒有。13日我徹底聯繫不到酒店,現我要求徐州米蘭花精品酒店全額賠付我丟失的物品並給合理的解釋,要求相關部門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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